企业未按审计数调整吗?
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是十分常见的,产生的原因也有很多种。 例如:
1、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账面上与真实业务发生情况不符;
2、对往来款项的管控不力,被供应商/客户侵占资金后未及时入账并调整;
3、存在大量的预收/预付账款,但并无相应的合同支持,且对方单位已经注销,无法查明真实情况,因此需要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减值准备;
4、会计估计变更,因前期估计失误,需要对相关的资产项目进行调整等等。 对于上述情况导致的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应当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进行调节,如果之前已预缴税款,则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等科目冲回;
对于因多计收入少计提费用导致的应调增报表的项目金额,也可以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进行调节,最终实现报表项目的平衡。 还需要根据税收相关法规的规定,确认相应的事项是否属于涉税事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务费用。 如果确属审计发现企业多缴了所得税,那么可以办理退税手续。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企业所得税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制度,即对企业所属年度的所有盈利或亏损进行汇总计算,所以除汇算清缴期间多缴税款的,其他情况下多缴纳的税款不可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