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是无形资产吗?
土地租赁不计提折旧,要进行摊销。
从理论上,无形资产应是无实体的,像土地这样有实体的东西,似乎不应包括在内。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土地是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如一般的生活用地,不能给使用者带来超过一般盈利水平的额外收益,即不具备可辨认性,所以也不能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确认。只有使用者按规定程序,通过付出代价而取得该土地的特定使用权时,该土地由于能给企业带来额外收益,具备了可辨认性,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所以从经济理论角度讲,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作为特殊无形资产,有以下几方面主要特征:一是有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限制;二是存在潜在的增值可能性;三是投资收益往往呈现递减趋势。在企业实际运行中,土地使用权作为长期资产投资,通常只在购入初期一次性提取土地损耗费或仅按建造房屋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成本进行分摊,而很少关注土地自身潜在的增值性,因此导致部分企业管理者对土地成本管理重视不够,也容易造成企业地租收益的“内部消化”,土地真实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