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属固定资产哪类?
电梯分为乘客电梯、客货梯、病床电梯以及有特殊用途的电梯,一般属于房屋建筑物的配套设施,是附属于房屋建筑物的永久性设施。电梯并不符合低值易耗品价值小(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使用具有独立性、可以移动等特点,不能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电梯的日常保养、维修支出符合资本化的部分,应当予以资本化后增加其成本,不符合资本化的部分应当在费用化后计入管理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二条规定,以后发生的具有改良性质的装修费用和电梯购置及安装、维修、维护等费用在资本化后应予单独核算,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并在使用寿命内合理确定折旧年限单独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