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小额贷款?
1、申请人提供资料: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及有效证件复印件2份(户口薄复印件3份),到户口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就业援助中心领取并填写《灵活就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和社会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核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审核表》);申请人持《审核表》及其他相关就业失业证件和有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站在《审核表》的“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栏出具申请人在本社区从事灵活就业的相关工作情况及注明“情况属实,同意申请”并加盖公章。
2、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在区(县)就业促进中心申请,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对其灵活就业情况进行核实,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就业促进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好相关审核手续,并将通过复核后的申请人情况通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及人行上海分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及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区(县)就业促进中心自市就业促进中心审核通过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通知街道(镇)就业援助中心,将审核结果书面告之申请人;对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由区(县)就业促进中心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