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怎么发行?
1.新股发行方式(承销),目前采用的是“保荐+承销”的方式 2005年以前,我国新股发行的承销方式采用的是“全额包销”的模式;2004年9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IPO必须聘请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券商担任自己的上市推荐人(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并履行推荐上市的责任。自此,保荐制度开始实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前的新股发行承销模式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售数量以及相应的申购数量,然后由主承销商负责向申购投资者配售股份,或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然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的结果确定预计的网上申购量和网下限售股份的数量,再向网上和网下进行发售。
1)网下发售采用余额包销或定价申购方式 从2006年开始,我国逐步取消了新股上市的全额包销方式,取而代之的是余额发售与竞价定价两种方式:对于网下达成的认购份额全部售出,未达规模部分则由主承销商以发行底价收购;而对于网下没有达成认购部分的,将直接进入二级市场进行网上定价发行(即网上竞价)。因此,在具体的操作中,有“定价发行”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如果采取的是定价发行,则在询价完成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而如果是余额包销的话,则在询价结束后,主承销商先按照有效报价情况初步估算总发行量,并将剩余部分以发行底价全部包给参与机构,不足的部分则由主承销商承接,最终以实际销售情况确认发行数量——也就是说,一旦采用余额包销,那么最终的发行总量必定小于事先预测的总发行规模。
2)网上发行则是全比例配售 在网上发行方面,由于沪深两市均采用了超额申购方式,且都采取了比例配售的策略来保证有效申购都能获得一定的配号,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只要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额达到了申购上限,就可以中签。但是实际上,由于网上投资者往往存在“低价优先、高价弃购”的投资策略,造成大量资金集中在低价申购上,而高价位申购的资金量明显减少。这种非理性的行为导致了网上认购率不断下降的局面。为此,自2007年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初始申购额度进行了调整:首次申购时最高申购数量上限调整为原限额的10倍,追加投资后申购单位为1000股,但每笔申购股数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同时,深圳交易所也相应调整了基金等网下发行对象持有的市值计算方式:原来持有至少1万股才能享受1000股的网上申购额度,变更为持有1万元的市值即可拥有1000股的网上申购额度。两所还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将网上发行价格的下限提高到每股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