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多功能标准?
幼儿园包括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全日制或半日制,或以全日制为主适当结合其他形式。
幼儿园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一般为 200平方米以上。该用房应设置在首层,其最小净高为3.3m。
幼儿园的建筑防火、疏散等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活动室窗台高度宜为 0.6-0.7米。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窗,活动室窗洞高度不应小于2.4m,窗台距地面宜为0.6-0.7m,活动室两相邻窗中心间距,不应大于15m。每个班的活动室与寝室合并使用时,该合并空间应安排两个对外窗,窗洞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合并空间面积的1/10。音体活动的窗洞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活动室面积的的1/8。
多功能活动室可根据各园具体情况设置窗或玻璃隔墙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