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餐饮中央厨房?
餐饮服务企业设立中央厨房,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所在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的餐饮中央厨房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等应当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一致。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载明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同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满足《〈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及有关问题解读》及《〈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有关问题解读》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