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副总统如何任命?
1933年,美国政坛风云变幻之际,富兰克林·罗斯福为了在竞选总统时得到艾伯特·胡佛的支持,承诺如果当选将胡佛任命为副总统。然而当罗斯福当选后,却出尔反尔,没有兑现诺言。这件事对胡佛的打击非常大。
1952年总统大选期间,民主党人决定让亨利·华莱士继续担任副总统一职,以对抗共和党的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但这一招并没有影响杜鲁门的选情,最终他赢得大选。 因此在美国历史上,并非所有的副总统都是选举产生的,也有被指定的情况。
根据美国宪法,副总统是选举产生的,并且必须与总统在同一政党。同时,由于每个州的选票权重相同,所以一些关键州的选票就尤为重要。比如1876年的总统选举,南卡罗来纳州4票的决定性作用使得共和党获胜;而2000年的总统选举,佛罗里达州538张选举人票中的25票又使小布什击败了戈尔。 而对于副总统的提名,各党都有不同的规则。
民主党籍副总统一般由总统提名,国会议员认可通过。而在共和党当中,副总统则是由全国代表大会投票产生。当然无论怎样产生,最终都要经过选民的认可,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