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在国外上市的?
2010年之前,中国企业境外上市还是相当困难的,只有少部分企业能够成功登陆海外资本市场。而自从2010年中粮集团作为“蓝筹转型第一股”登陆联交所、2011年中国石油港交所上市之后,境外上市成为中国企业实现全球战略的重要一步。截至2015年6月30日,已有789家境内企业实现了境外上市,同比增长39.6%。这些企业通过境外上市融得了发展所需资金,更关键的是,可以通过整合全球资源来提升竞争力。
目前,我国境外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新加坡、香港地区及美国,其中新加坡成为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首选地。根据申万宏源的统计,按照申报地计算,香港地区目前位列第一位,新加坡紧随其后;从募集资金来看,香港地区也是排名第一,筹资388亿美元,新加坡排名第二,筹集了305亿美元。
从行业上看,金融类企业是境外融资的主力军,达到44%,非银金融机构占多数,达30%;能源、地产建筑等板块也占据了一定的比例。 在即将开展的沪伦通业务中,目前也有部分公司进行了筹备,如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公告称,拟收购GLA Biotechnology,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100%股权,因交易对方主要经营地在英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全资持有海外子公司,以实施后续跨境重组和上市方案。
鼓励国内符合条件的所有类型的企业到境外上市筹资,进一步规范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行为,切实提高境外上市公司的质量。继续鼓励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境外投资。
国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中方直接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提出申请,以中国的公司身份到国外上市;二是,由国内公司与国外投资者组建中外合资公司,以国外公司的名义到国外上市。
采用第一种方式在国内上市,通常成为国内存托凭证(CDR),一般国外投资者只能购买其在境外发行的股票;采用第二种方式在国内上市,通常成为可自由兑换存托凭证(ADRV),国外投资者可以自由兑换国内股票。通常情况下,国内企业到国外IPO上市可以募集较多的资金,但审批手续较为繁杂,发行费用也较高;国内企业到国外通过存托凭证上市手续简便、费用较低,但能募集资金额较少。
对于第一种形式,国内企业直接到境外上市,须遵循以下程序:
(一)企业董事会作出境外上市决议,并制定方案,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并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文件、境外上市的方案、财务顾问报告等。
(二)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自中国证监会发出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拟上市公司应按照其上市地的有关法律、规则,披露其境外上市申请,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的外文文本及其与原文本内容一致的申明。
(四)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的外文文本及申明文件后,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五)企业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经国外监管部门批准,企业可办理境外股票发行和上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