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宪法多少条?
中国现行宪共有4章,143条 。分别为总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含选举制度)、国旗国歌和首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与尊严。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百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请求国家帮助:(一)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力就医,经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人民政府以及设立救助基金的组织给予临时救助; (二)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经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实后,由国家给予救济; 第三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 国家的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人民民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共和国。民族乡、自治县、民族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都是县级,并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组成。 第三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组成。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产生。
第四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首长,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检察院是对抗制权具有监督权的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第六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全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第二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四节 特别行政区 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主要官员须经过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同意。 第八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行政长官; (二)主要官员八至十名; (三)议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行政长官; (二)主要官员六至九名; (三)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