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费怎么缴纳?
按规定,党员每月应缴纳5元钱的党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按职务升高一级就多缴一元,最高不超过30元)。
一次性缴纳的以当月实际天数计交。 党费的交纳从2016年7月开始,在工资中扣缴。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党员交纳的党费,一律上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按年度汇总后交给财政部,由财政部直接拨付给各级党组织;或者先划拨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再由这两个工委分别划转给有关基层党组织。” 第三条同时规定,对于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甚至多于应交纳数目的党员,其多交部分将予以退还或冲抵下月份应交数额。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或被责令交纳而不交纳的党员,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令其在一定时间内补交;经教育仍无改正的,应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停止其党籍。
对故意拖欠党费不交的党员,应及时对其进行处理。 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减收或缓收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