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为什么科技?
因为现在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 信用的本质是什么?是无形的手(市场),还是法律的权威(政府)?我认为都是,但又都不全面。信用的根基,实际上是人内心对这个无形之手和法律权威的信任。
人为什么会相信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呢?原因是为了避免现实世界中交易成本的过高。在市场经济中,为了达成一笔交易,双方需要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也就是对方过去的履约情况;但过去的情况再怎么样,信息总会有不对称的地方,一方可能会故意夸大自己的信誉程度,而另一方则会出于对信息把握的谨慎态度而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来降低风险;于是,人们不得不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核查信息的真实性,这也导致了市场运转成本高昂。
而信任这个无形的手或是法律权威的意义就在于,它提供了低成本的解决方案——我相信你的履约能力因此不用花时间和精力再去核实,或者说我相信执法者的公正因此可以不择手段去规避可能存在的违法交易,或者我甚至不需要知道你在交易中是否诚信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你不敢违反。正是由于人们对这种无形的市场的信赖,或者是法律权威的信赖,信用才得以建立和传递。 所以,本质上来讲,金融产品(包括服务)的研发和建设,都是在为信用这一基础资产提供可量化、可计算的价值基准,进而以最低的成本满足人们在经济运行中的各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