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涨停怎么算的?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交易中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条文,旨在抑制过度投机行为,保障证券市场秩序稳定。 我国股市的交易原则是“ T+1交 易”,也就是说买进股票当天不能卖出,要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可以卖出;而卖出的钱需要第二个交易日才能用来再买进股票。这样也就形成了T+1的限制。由于这种交易原则的存在,为了达到快速盈利的目的,很多投资者就会选择在第一天股价上涨的时候追高买入,然后在第二天股价涨停前卖出,赚取一天的涨幅利润,这就给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带来了可乘之机——炒个股还炒出犯罪来了! 比如某只股票价格在9.8元/股左右,在某一交易日以9.85元/股的价格开盘后,一路飙升至10.62元/股后开始回落,最后以全天最高价10.57元报收,收盘时的涨幅高达6%。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股民A在10.43元的价格时买进了该股票一万股,那么明天股价只要以高于10.43元的平均价成交,他就可以获利了。但如果他在今天尾盘以10,57元的最高价买进的话,那么在明天的涨停板价位上抛出就可获利6%×1万股=60,000万元(注:因为采用的是交易单位“手”),即6万元整。
然而事实往往并不会这么如人所愿…… 例如上面这个情景中,在第二天股票跌停之后,还有人在10.82元的低位接盘,将手里所有的筹码都交给了庄家。随后这只股票又连续两个交易日封死跌停,第三天继续小幅下跌并再次跌停了。这时有散户想不通了——“为啥昨天跌停后的最低价10.82元还会有散户接盘呢?难道他们就不害怕这只股票还会继续下跌吗?” 其实,在股票跌停板的当日,即使你有足够的资金去抢反弹,也未必能抢到,更何况是在跌停板打开之后再重新回封到跌停板上去了。因此可以肯定的是,当时那些准备在跌停板附近接盘的散户都是被庄家事先设下的陷阱套住了。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一只股票在经过连续的涨停以后,其第二天的走势有两种可能的情况:一是开盘后直接封住涨停而不开板直至收盘;二是开盘后经过短暂的上冲或下探便迅速回落到跌停的位置。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其最终的结果都是在高位出现了巨量换手现象。 对于第一种情况而言,一般发生在流通盘较小的个股身上,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由于主力机构高度控盘所致;而对于第二种行情来说,则大多出现在流通盘较大的蓝筹股和绩优股的身上,而且一般都是具有“利好”传闻的个股才会出现此种情况。一旦遇上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莫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