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份额如何转让?
2014年3月之后注册的私募基金(包括有限合伙企业),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监管机构关于基金备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即可; 2014年3月之前成立的私募投资基金,根据其组织形式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则。 如果采用公司制作为其组织形式,则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即可;如果采用有限合伙制作为其组织形式,则转让有限合伙份额参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进行。
1、通过非公开方式转让。
即转让方(基金管理人)与受让方(合格投资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价格与数额,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一般认为自转让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所有手续。
2、通过拍卖或公证方式转让。 对于部分不便或有条件进行私下转让的基金份额,可以采取拍卖或者公正的方式予以处置。如某项资产被指定用于抵偿债务,其价值经公证处证明后可以抵充相应数额的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以协议方式还是拍卖、公证方式处理基金份额,其前提是不违反有关主体所适用的特定监管制度,并且要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相关流程。 在实际操作中,鉴于基金业属于严格监管的行业,建议优先选择以协议方式进行内部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