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收益披露什么?
企业作为转让方的主要涉及“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无形资产”、“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经济业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对企业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非流动资产或非流动资产组成部分的核算范围做了明确,具体来看,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也包括企业代管资产、代管工程、探明矿业权等。
对于处置非流动资产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要求在附注中按照处置类型分别披露。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处置已报废的固定资产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在用的固定资产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和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处置利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