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交医保吗?
教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幼儿园和教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
幼儿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教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幼儿园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参保条件的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并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及时支付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生育等费用。幼儿园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告知教职工。幼儿园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其教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任何幼儿园和教职工不得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幼儿园的女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期间的女教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教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