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及应收款项是什么?
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企业是单纯的贸易顺差,即靠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获取利润,对上游厂商的应付账款(即应收账款)是在销售后形成的债权。而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这种单纯的经营模式很难保持长期平稳的发展,企业由传统的经营模式转变为产业链上下游的整体配套,即企业通过将自身的核心能力外包给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形成具有自身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经营。应收账款是在销售后形成的对供应商的应付款项。
与此同时,在现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很多企业的流动资金出现问题,这个时候,财务公司就可以充当一个融资的角色,为企业解决暂时的资金困难。同时,这种融资的方式,不会减少企业的流动资金,不会减少企业的生产能力,但是对融资方和资金接受方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下面以应收贷款科目为例,进行详解:
1.银行承兑汇票应按规定评估其风险,对于风险不大的银行承兑汇票,可通过应收贷款科目进行核算,待到期收款时,再将其转入财务费用。
2.应收贷款科目,应按贷款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分别是: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
3.企业发生贷款时,应按借入贷款的实际利率计提利息,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合同规定以实际收到的贷款数额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4.收回贷款时,不作相反分录。收回贷款利息时,应计算利息收入,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5.转让贷款债权时,应当进行评估,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取得的价款扣除收回贷款本息后的余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还应结转贷款业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款”、“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