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可以投资证吗?
一、首先明确一点,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清偿义务的协议。 第六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其次看您的问题,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一般的民事主体,是可以对外进行担保的(根据担保法规定,除国家有关金融监管机构规定的禁止行为外,担保方式包括保证和抵押);
三、最后来看您的疑问,问题中的“出资”应该指的是“认缴资本”,而并不是真正的“货币资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所以从法律角度讲,当公司注册资本已经缴纳完成并得到登记后,其才具有了独立的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