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裁判员要多少名?
我也不知道,希望有知者不吝赐教! 先给出我的想法吧。 12个主裁判+36个助理裁判,加上来自亚洲、北美和南美的额外裁判员(每个大洲4人)共52人。
首先确定参加决赛阶段的球队数量,以此确定参加比赛的裁判总数。 按照历史经验,决赛阶段参赛队伍约为8-12支。考虑到本届世界杯的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增加至15支左右。参加比赛的裁判员总人数应该为170人左右。 如果人数太少,恐怕会出现某些场次比赛中,个别判罚难以判断的情况。如果人数太多,负担也太重,而且很多裁判员本身还要担任比赛工作,实在难以全部派出去,而且这种大规模的国际移动对于裁判员的身心也是巨大的考验。 所以我的建议是12个主裁判加6个候补裁判。其中2个候补裁判分别负责两个半区的比赛,另外4个替补裁判分别负责另外一个半区4场比赛。 这应该是一个较为合理的配置。
然后说一下每个裁判组的人员构成。 主裁:就是那些身穿黄色衣服,指挥全队的“老大”。通常由经验最为丰富的裁判员担任。一个小组往往由同一个大洲的裁判员组成,这样在比赛中可以减少或消除偏哨现象。
助理裁判:通常由经验丰富,执法能力较强的副裁判员担任。任务主要是提醒主裁判一些具体的判罚。 视频助理裁判:现在这玩意儿刚出来,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不过VAR不会取代任何一位在场的裁判员,它只是提供一种辅助性作用。
最后,我想说,任何一个规则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也应该在不断改进中不断完善。我们作为业余足球爱好者,更应该从实际出发,多从规则制定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多理解规则制定的本意,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执法者”的任务。而不是根据自己的想象捏造出很多的“罪证”。 当然,也许会有不到之处,希望有能者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