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是阳台?
首先,我们来看下《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阳台”的定义—— 可见,从定义上来讲,阳台分为封闭式阳台和非封闭式阳台两种形式; 而封闭式阳台和室外空间完全隔开,可以算作是室内的一部分,其面积应该计入总建筑面积(就是房地产商拿来卖房卖地的那部分)中去。而不封闭阳台虽然和室外有一定的联系,但在设计上必须满足能够自然通风和采光的条件,因此也不能忽略不计。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所使用的户型图是如何显示阳台的 —— 我们以某楼盘的两张典型户型图为例来加以说明。 从以上两张图中可以看出,不论是边套还是中间套,当阳台外飘的时候,其形状都是不规则的多边形或者凹形,而凸窗则是规则的四边形或长方形。那么这些多出的阳台面积是否都应该给计入总面积呢?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从图中我们能够看到,无论是凸窗还是外飘窗,都有明显的柱子和墙体存在,而且一般凸出外墙的面积都不大,所以我们可以将其视为建筑的外墙,从而将其计入建筑面积之中,这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外撇的阳台面积就另当别论了。如果开发商将这样的阳台面积都记为可售面积的话,那就是赤裸裸的骗人了!毕竟这样的结构,既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又没有经过任何的设计和审批,完全是开发商自己搞出来的花样,而且大部分还都是用来挑空填充楼板以增大可用面积的,你说是吧? 所以对于外飘阳台来说,只要其长度超过1.8米并且高度不大于1.2米的,就应该全部给予计收,不给就是违法!至于那些根本连窗子都没有外飘出去的无用空间,那自然是属于可拆可不拆的部分,随你的便啦~ 最后,我们来简单总结一下:
1.凡是全封闭的阳台均属于建筑面积计算范围,不论其是否挑空;
2.凡是不全封闭的非挑空阳台都属于超建面积,一律要退还给全体业主;
3.凡是封闭但不挑空的阳台,均属于可拆可不拆的非计建筑面积区域。当然如果你非要拆掉,也未尝不可……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情况之外,还有诸如落地凸窗、入户花园等结构形式的阳台,也是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地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