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如何出表?
银行出表,一般满足四个条件:
1、债权出表
信贷资产投资出表: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信贷资产转让规定,银行等信贷资产所有权转让符合实质大于形式要求,资产转让过程中,原资产所含的不良信用风险自转让合同签订时由转让方转移给受让人;
非信贷资产投资出表:银行投资不符合出表条件的债权投资,未纳入监管资本计量的符合《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办法》规定的符合信贷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计入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资本或优先股(符合资本扣除要求的资本证券化产品、特殊目的载体发行的混合资本工具除外);
2、股权投资出表
通过不良资产证券化等资产证券化业务出表。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出表要求的,可将特定资产组合中的基础资产出表。
投资设立特殊目的载体作为融资平台,通过SPV购买符合出表规定的信贷资产等基础资产,可以出表。
企业集团内的股权投资,因该投资被其他子公司或非企业集团内其他投资者企业持有的,可以出表。
3、表内业务出表
银行将其持有的投资工具通过抵押等以融出资金的,可出表。
通过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将资产包出表,符合实质大于形式要求的,所购买资产包中的债权资产可出表。
4、其他条件
非金融企业投资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股权,经认定可以实现控制权市场化的,可以出表;
保险等风险资产达到监管要求,且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风险调整资本扣除要求的资本证券化产品等,商业银行可以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