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晚婚婚假多少天?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的规定, 公民每年享受3天带薪假期。职工累计休假天数计算实行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整数。 另外,符合《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晚育员工可以获得更长假期。 根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对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给予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假期为15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假期为42天; 分娩时,正常生产的妇女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 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 在上述基础上,各地还会根据一些特殊情况,进一步增加产假时间,例如: 在广东,如果女方生育时发生难产情形,医院出具诊断证明需住院治疗的,女方可再享受15天的产假。 在江苏,符合《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生育女职工还可另享120天奖励假。 一般情况下来讲, 已婚育龄妇女如果符合晚育条件,最多可以享135天的休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