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是什么说法?
别墅,最初的形式是“居”和“屋”。 《礼记·檀弓下》中记录了一段关于丧服的故事,其中提到:“有虞氏,瓦屋而草木漆;夏后氏,木骨之室,既修且广:殷人,尚白,革舍而鸱尾灼;周人,大寝而有杼首。”“虞氏,茅茨不剪,茨墙也;夏后氏,瓦屋,陶灶,所谓陶唐氏也……殷人以柞杉为室,其堂极狭,其室极深”——这里记载了上古时代不同部落的建筑形式,有虞氏、夏后氏、商代、周代。
其中,有虞氏的住所是草盖的屋子(“茅茨”),墙壁用树枝搭成;夏后氏则是用木头做骨架,外面涂泥巴的房子的意思。 “瓦屋”一词最早出现于汉代的文献里。东汉班固著《汉书·郊祀志上》记载,汉武帝造柏梁台,又建承露盘。所谓“柏梁”,就是用柏树作为房顶材料。当时的人认为这样的房子坚固、凉爽而且美观。
其实,在西汉时期,富有人家已经普遍采用“瓦屋”的建筑形式——“成帝时,河决,坏封陵,水居土宫,坏城阳王庙。诏遣博士褚先生与诸儒杂议,以为古者,城郭之制非方一里,城高四丈,厚三丈,门三重,通南北。”这段文字里提到了“土宫”的概念,说明当时的宫殿也是用泥土砌成的。“水居土宫”说明土质屋顶并不高级,因为遇到洪水可能毁坏。
为了克服这一弱点,古人终于找到一种既能防雨,易于搬运,价格低廉并且适合土质结构房屋的材料——茅草。《墨子·备水》中提到:“置瓦器于茅茨之上。”这里的“茅茨”并非指茅草盖顶的房屋,而是指用茅草编成“瓦”的形状用来挡雨的器具。于是,这样的房屋也被称作“茅茨”或者“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