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新星奖?
“新星火计划”——企业网络营销推广新秀评选大赛 由赛伯乐集团联合多家行业协会、商会和媒体共同推出,旨在发掘优秀互联网企业,提升企业的网络营销能力,培养互联网应用人才;同时为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公司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帮助其快速成长。
通过报名初审、现场答辩等环节选拔出10家获奖企业(个人)授予“新锐之星”称号,获奖的企业(个人)不仅有机会获得资金奖励,还将在宣传、项目对接等方面享受赛伯乐集团的优先服务。
活动启动后,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企业和个人的踊跃报名,经过初评,有50家企业进入现场决赛。2013年1月8日在北京赛伯乐创业园区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本次大赛共有10家企业获得了“新锐之星”的称号并得到了相应的奖金。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开发、质量效益、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品化、创新化和品牌化发展之路,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社会信誉度高,在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标杆企业,成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青岛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评选办法,每两年组织一次企业新星奖评选。
一、组织领导。设立"青岛市企业新星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审定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非公益事业生产经营业务,具备一定规模,在我市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形象的中小企业。
三、评选条件。
一是在专业化、精品化、创新化和品牌化方面有显著成绩,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的;
二是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职工、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关系和谐的;三是技术开发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具体评选指标根据实际确定。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青岛市企业新星奖的评审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选办法,按照年度评选计划和评选指标提出青岛市企业新星奖评选标准。
(二)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青岛市企业新星奖评选标准,组织有关部门推荐,提出青岛市企业新星奖候选名单。
(三)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候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
(四)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形成初步名单。
(五)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向审定委员会提出拟奖名单,审定委员会予以审定。
(六)审定委员会向市政府提出奖励意见,由市政府批准。
五、奖励。对获得青岛市企业新星奖的企业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对被授予青岛市企业新星奖的企业予以表彰并优先纳入市中小企业创业扶持计划,在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