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可以委托么?
A将5%的股票转让给B,那么B就拥有了95%的股份,A就拥有100%-95%=5%的股份 这种转让方式适用于不需要实际出资以及不存在实缴资本的公司类型的公司。
A将5%的股票转让给B并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完成股东资格的转移。 但这样操作,B和A之间的股权交易就是无对价的,为了避免税务问题,一般会选择做溢价处理(即不做价)。此时就会存在一个定价是否公允的问题,如果双方认为价格确定的方法会对对方产生不利的影响,那么就有理由怀疑交易的真实性,因此需要寻找一个合理的解释。
另外,在实践当中,一些公司为了实现避税的目的也会采取这种方法。例如,A、B均只有20万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各占50%的股份。现在公司想要扩大经营,需要增加注册资本至40万,则A、B分别需增资20万元。但是A暂时没有足够的资金,于是让B以其应得利润中的20万元置换其应补进的注册资金,从而实现了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同步增加的目的;然后等时机成熟再行分红,以分得的利润弥补自己的差额部分。如此既减少了公司的税收负担又避免了股东自身所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