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套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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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已经过去了十年,这十年间我国房地产泡沫逐渐破灭,行业整体下滑,尤其是法制的不健全导致了大量烂尾楼的出现和开发商的跑路。 当时这个案情比较受到关注,主要是因为它涉及面比较广,影响也比较大,全国各地都有受害者,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亿人民币。

这些受害的客户大部分是在外地从事建筑包工头的群体,他们收到开发商支付的钱后就要拿着钱去找材料商和农民工发工资。因为数额比较大,往往要等到房子都建完了,开发商把钱打到账户上才能拿到自己的利润。但是,如果这个时候开发商因为资金流的问题无法付清工程款的话,这群包工头就亏大了。

本案涉及的楼盘位于杭州郊区,占地420多亩,总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由80幢别墅和一栋酒店大楼组成。项目开始于2006年3月,由于开发商在建设初期拖欠施工方的工程款,导致工地停工,最后虽然解决了纠纷使工程继续完成,但开发商却没钱支付最后的工程尾款以及材料和人工费。

2009年4月,施工方将开发商及其股东共四人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赔偿损失共计2078万余元。庭审中,原告出示了四被告之间的往来函件及财务资料等证据显示:第一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分别于2004年至2007年间累计欠原告(即第二被告)工程款及各项费用达2800多万元;第三被告受第一被告委托于2007年11月至12月代其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各种费用合计727万元;第四被告系第一被告公司唯一股东,在原告多次向其发函催讨欠款过程中,第四被告曾于2008年11月20日承诺对第一被告所欠原告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0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原告于2010年9月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2078万余元。

此案中,四被告应共同支付原告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补偿原告垫付的费用和利息、退还质保金并支付利息、赔偿原告其他损失共计2078万余元。 但是,一审判决生效后,由于四被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轮候查封四被告名下相关财产。

经查,四被告名下财产总计价值约3亿元,而本案债权总额仅为2078万余元,原告可完全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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