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还款多扣钱?
谢邀! 最近正在处理类似案件,刚好碰到这问题,与大家分享。 事情是这样的:客户通过某金融机构贷款20万元(经营贷),年利率3.85%,贷款期限为1年,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在2021年末客户银行账户突然被银行划扣了相当于本金和利息合计4万元的款项(客户实际存款账户余额不足),客户遂联系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索要相应的付款凭证,银行告知客户其系按照公积金中心的指令进行的扣款操作,并提供了一份由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还贷通知》作为依据。该份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受托银行根据委托合同于2021年12月30日扣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96397.98元,其中归还本金75392.98元,利息21005.00元。”
收到上述通知后,客户第一时间进行了维权,向公积金中心反映了情况并要求进行核实,同时要求停止后续可能发生的逾期扣款行为。后双方经过多次协调,最终确定了由客户先行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待借款结清后,由公积金中心依法冲销已支付的利息(扣除已归还的本金部分)。 本案中,由于银行是按照公积金中心的指示进行扣收操作的,并且提供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还贷协议》中亦明确约定“甲方(即公积金中心)有权监督乙方(即受托银行)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代扣手续、是否有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如发现乙方有挪用、贪污贷款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可要求其纠正,并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追偿……”虽然银行是按照公积金中心的通知要求执行的扣款操作,但是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仍应当由公积金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