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哪结婚证?
在北京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原件),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注: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须与身份证、《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则需要携带相应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更正。
注意事项: 1、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携带集体户口簿),进行现场合影和登记确认。
2、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现役军人持有下列证件之一: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者士兵证,所在部队发放的军人婚姻证明,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②非现役军人持有下列证件之一:身份证、学生证等身份证明,以及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3张。
④军队编制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颁发的职务级别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⑤军队转业、复员、退伍人员结婚,需提供原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出具的结婚档案。
⑥离退休人员再婚后办理结婚登记,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应提供原离婚的法律法规手续及本人《离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