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象棋市级比赛吗?
上海市象棋竞赛规则(2018版) 前言 为推动本市象棋运动的发展,提高象棋运动员竞技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中国象棋竞赛规则》制定。
第一条 本规则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参加正式注册的团体和个人。 第二条 本市各基层单位开展的各类象棋活动可参照本规则进行。
第三条 竞赛项目共设个人赛、团体赛两种,分别采用单淘汰或循环方式进行。
第四条 个人赛的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级棋手(一级运动员):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减一录取。 二级棋手(二级运动员):录取前十六名;不足十六人减一录取。 三级棋手(三级运动员):录取前三十名;不足三十人减三录取。
第五条 团体赛的录取名次与奖励 每个代表队由三人组成,以总积分确定排名,若总积分相同,则以对手分决定名次;如仍相同,则加赛快棋(15分钟不变和,15+3秒读秒)。 团体赛前两轮采用单循环制,第三轮半决赛胜者进入决赛,负者进行季军争夺战。如遇总积分相同情况,按个人赛成绩决定名次。
第六条 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二)实行百分制计分法,每局棋计取棋手得分,不计算对手分;
(三)规定时间用完后,凡未走满规定步数的一律判负;
(四)每局棋双方各40分钟基本用时(含读秒),超出基本用时的加罚时7分钟;
(五)出现死局,按以下方法判定: 红方:车、马、炮直杀,且只有一个杀着,即可判胜; 有棋士执照的棋手方可使用“将军不做亏心事”的技巧。 黑方:车、马、炮直攻,且只有一个攻击手段,即可判负。 第七条 参加个人赛的棋手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业余等级证原件报名参赛。 第八条 团体赛前两名获得参加本年度市区级冠军联赛资格,第三名得奖证书及奖品。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