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免税么?
新片区成立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发布 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发展离岸贸易! 对公司型离岸业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分类制定和调整相关业务实施标准; 探索开展个人跨境电子商务消费、境外医疗、出国留学等业务的免税和退税政策试点; 为新片区内注册且符合条件的从事金融服务的相关企业及其跨境业务提供税收便利措施等等… 在新片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主体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金融机构 (一)对设立或变更的离岸银行、保险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等的牌照申请,给予优先审批,并对符合条件、经营规范的创新类机构优先授予“营”字号,支持其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二)对新片区内外资金融机构在设立或变更时申请业务许可或备案的,实行快捷通关,现场审核相关资料后立即办结。 对于新片区注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给予鼓励性扶持,对其新增注册资本金部分,由财政予以一定比例补助,促进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三)对在跨境贸易中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等各类企业,根据其在跨境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给予相应的支持政策;
(四)对经认定的新片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的办公用房,分别给予房租补贴。对于区域内租赁写字楼的非本地企业,参照本市市区两级国资房产租金指导价,按不超过90%的比例给予租房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五)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审批流程,推行“一站式”政务服务,实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登记“一口受理”“一次办理”;
(六)建立外资项目协调服务机制,通过并联审批等方式提高外资项目审批效率,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