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几家财富证券?
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实行的是经营牌照制度,即只有拿到了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从事某项业务的牌照,才能进行该业务的活动,否则就是非法的。 按照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坚决防控风险的若干意见》(下称“新国九条”)等法律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划分,只有三种机构有资格从事证券业务——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
(二)依法设立的公司制的证券公司;
(三)依法设立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许可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主要包括两大交易所和一个市场,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成立,主要功能是提供证券的交易场所,不包括证券的发行功能。如果一家财富管理公司告诉你,它可以通过上交所买到内部发行的股票,那么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一家骗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其成立初衷包括为境内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提供交易平台,因此具有证券发行功能。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只负责证券交易,不负责审核上市公司的资质。
要理解这一点,需要明白国内证券市场的一个特色,即除了少数几家公司外,绝大部分公司的股票都在一个叫作“市场”的地方交易。这个市场不是指一个具体的交易市场或场所,而是一个虚拟的市场,是指那些没有到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全部股份,都要在“市场”里集中报价并撮合成交。 由于没有交易所挂牌,对于这类公司,券商等中介机构就无法直接看到它的财务报表,也就很难验证交易的真实性——因为无论是财务数据的真假还是交易是否真实发生,中介机构和投资者都无法直接判断。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交易能够持续发生,并且能够在“市场”中实时查到交易的报价情况和历史记录,就可以基本认定交易的真实性。当然,这种认定只是一个事实认定的范畴,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确认。不过,这已经足够让普通投资者和财富管理机构识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