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五行属什么?
【争】,会意字。甲骨文字形①从又持匕,表示用武器相争;②小篆字形上边是“弋”省,下边的“口”是“言”的变形,表示争论、争执,本义为争执、争夺。 《说文》:“争,辨也。”段玉裁注曰:辩读如遍,谓徧当为辩之俗,今通作徧,凡与争同字者皆叚旁爲声字。按:此说甚是!争,辯也。上古无争字,争皆作辡(biàn)。
《说文·言部》:“‘辡’,罪人也。从二辛,辛,刑也。一人句喙,二人相訟也。‘争’或从刀。”段玉裁注云:“‘讼’字不从刀,而‘争’或从刀,则‘争’与‘辯’古通用矣……按《广韵》、《集韵》以‘争’爲‘辡’之异体。”“争”之本义即辩论、争讼之意。故《论语·卫灵公篇》有“君子义不为君取於臣”之言;《庄子•天下篇》亦称墨子主张“非胜人、必立善言”,反对“诡言诡行,可以诡争”之法。战国以来,争往往用于争战、竞争等义,并渐取代了辡。
关于爭字,《説文》:“爭,引申也。从言青聲。一曰諍,謂正諫也。”段玉裁註:“此與‘诤’別。”《康熙字典》解争争字时:“争,争鬬之爭。”並未提及爭爭之義。争争之爭為後起。《六書正譌》中將爭解作“古文作爭,俗作諍。諸字俱非。” 由此可知爭當作諍,而非争,爭為後出假借。所以,在這裡我們應當使用諍而不是爭。那麼就來看看,这个字的结构吧。
爭在篆书時作左弋右言,其形像是一個人在跟别人說道理,希望人家聽自己的。但後來,這個構造被誤用了。在《六書通》中有對「爭」和「諍」兩字的詳細解釋,其中有一張圖片如下: 由此可見,最初的爭,是一个爭論的場面,而后来的争,则是将这一意象简化成了一个人拿着武器去和别人打架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