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私募违法吗?
1.“私募”这个概念,在中国是个被大大滥用了的词汇。中国的法律体系对私募基金的定义是,“在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仅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其资金用于投资活动,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募资,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管理或者运营的资金。”——《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同时,中国的公募基金定义为“依法募集的基金。即除基金合同生效时规模低于2000万元的基金外,其他基金在募集期间发布信息的时间均应为不超过1个月;且通过公开发售方式募集的基金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基金份额的募集。”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解释,私募基金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公募基金则主要指开放式基金。两者最大区别在于是否面向社会不特定的普通投资者(社会公众)公开发售。
那么按照上面给出的定义,严格来说只要没有面向非特定合格投资者发售,就是私募基金了——比如一个朋友成立了一个微信群,声称要组建一个投资俱乐部,每人入会费5万元,只招收20名会员,而且他保证每年至少有一笔投资收益率达到20%以上才能加入下一个投资小组,并且每个会员都能分享投资小组收益的10%,这就是典型的私募了哈~ 但是目前绝大多数情况下,大家还是默认只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才是真正的“私募基金”。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更不常用的创业投资基金因为门槛较高,大多数投资人难以参与,所以一般也不视为私募基金。
2.然后我们来说说“违法”的概念。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是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就是“法”。
既然提到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我们就从它说起好了。 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有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法规有两个文件,一个是《证券公司大客户的规范引导工作指引》,内容已经过时基本上没人在乎了。。。还有一个就是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这个暂行管理办法里列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例如第三条:私募基金的募集不得超过法定条件,不得采用公开宣传等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也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第五条还提到,私募基金应当以合同等形式明确约定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期限等内容,并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要求。 从这两个条文可以看出中国对私募证券基金的管理原则其实很模糊甚至可以说有点放任自流的意味在里面——“合法”的话就是不要公开宣传就行啦。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做“私募”这件事情,但也没有说可以啊……所以如果证监会看到某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司以私募的名义做着公募的行为,肯定是会来查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