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库动迁吗?
法库政府已经确定,于2014年启动棚户区改造计划(详见沈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9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第10条“征地拆迁房屋,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用地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设计图纸; (五)工程招投标文件; (六)施工合同; (七)监理合同; (八)竣工验收报告; (九)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据此,如果拆迁已经开始,则拆迁人应该按上述规定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资料。如果还没有开始拆迁,根据《辽宁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上的住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征地公告之日被征收人与征地单位确定的房屋价格,作为货币补偿安置的依据;实行产权调换及做地安置等其它补偿安置方式的,征地公告之日被征收人与征地单位协商确定的房屋价格,作为货币补偿安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