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会跑路吗?
先说结论,货币基金出现大规模集中赎回的可能性不大(单个基金公司可能面临兑付危机),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有限。 然后解释原因 首先,从历史数据上看,在发生金融危机的2008年、2013年和2016年,虽然全球流动性收缩,但是货基的市场表现都不尽如人意。2008年全年净值下跌了7.9%,2013年下半年下跌了4.7%,2016年上半年也下跌了3.6%;但同期美国股市却分别跌了30%、59%和15%。也就是说,即便是在市场剧烈震荡的时期,货基的表现也远好于股票和风险资产,符合“避风港”的特点。 从逻辑上说,如果投资者担心投资的风险,应该直接买债券而不是通过货基间接买债券。因为直接买债券可以获取更高的利息收益,而且可以避免货基那微不足道的管理费。况且,按照基金法的最低监管标准,80%左右的基金资产是要持有债券的,作为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机构,基金在维护债券市场稳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以,货基持有的主要是流动性和安全性较高的国债、央票等标的,不会出现大规模的集中赎回。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除非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发生信用风险,否则基金公司是不能也不能允许客户赎回的。当然,如果发生基金经理道德风险或者因基金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足导致大量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损失,则由基金托管人(大部分是银行)负责保管的资金和证券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清偿。对于普通货基而言,由于T+0的快速赎回机制,单笔限额又比较大,一般不会造成很大规模的投资损失。但对于部分跨境QDII基金,可能由于汇率风险等原因造成一定的损失。
其次,从法律条款上看,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基金管理人并没有义务必须以不低于面值的价格回购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即使发生了大额赎回,也不会引起基金公司清算。不过,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规模急剧下降,使得基金管理人为了维持一定的规模而采取被动买入措施,这样反而增加了投资者的损失。 最后,从现实情况看,国内货基的流动性最好,且一直保持着正的收益,这跟其低风险低收益的特性并不相符。因此不排除有内幕交易和监管漏洞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