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流动资产多的原因?
1、增值税留抵较多;
2、风险投资企业购入的股票、债券尚未出售;
3、购入准备一年内出售的股票、债券;
4、预付了一年的广告费、租金等大额款项。
5、留待以后年度使用的前期调整后亏损,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因此,有些企业前期发生亏损较多,当年盈利弥补不了,留待以后年度使用的前期亏损,在旧制度下是在“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按新制度规定则是在其他流动资产中进行核算。
6、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大额支出,尚未摊销完毕,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可以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间内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