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收入这么计算?
对于提供贷款服务,应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包括直接向借款方收取的利息、其他费用和以货币、货物、无形资产、服务等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采取利息金额和应收利息的差额来计算销项税额,而没有冲减取得的其他收入,不符合规定,应按取得的全部利息收入计算销项税额。
由于目前商业银行基本实行全额拨款,不存在购进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况,所以,金融企业提供的贷款服务基本属于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销售行为,计税依据为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其性质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