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和6股份开支怎么分?
不请自来,这种问题也是我遇到的难题之一,所以做过一些研究,希望能帮助到你。 首先明确一点,无论几个人合伙,合伙企业的全部盈亏都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负担和享受。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四)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第三十一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应当由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合伙人在执行企业事务中,如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从法律层面来讲,你的合伙人没有权利单方决定如何开支,他只能通过和你商议来达成共识。
如果你已经和合伙人约定了“4/6”的出资比例分配原则,那么除非你们约定明确的费用承担方式(如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各方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开支范围),则原则上对方是不能单方面随意支出超过己方出资的部分的。因为对于双方出资产生的收益和成本都是等额享有和承担。
当然,如果你们是约定了保底收益和亏损分担比例的,而支出又限于可预见的范围,那另当别论。 比如你是销售型公司,你花了10万元找别人做网络推广,而你的合伙人只负责采购,这时他可能会认为你不必要做网络推广,因为你应该把资金用于采购产品上。而你做了网络推广之后有订单了,他又会觉得你做的业务比他想象的要多,于是可能产生分歧甚至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没有在协议中约定清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那就只能按《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了——即经过协商一致后,由你来执行企业事务。
总之,协议很重要!协议很重要!协议很重要!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