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费如何缴税?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就其经营收入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缴纳10%);投资者赎回基金所获得的收益,按照3%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税款划转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含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标的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从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对个人持有认定为全国性鼓励类产业项目的企业股权或股份所得,或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属于地方重点鼓励和扶持的项目的企业股权或股份所得,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照顾。
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对公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特别税务安排。但是根据上述通知的第一条精神,在个人持有的公募基金的分红过程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似乎已成定局。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证券市场波动,部分基金可能面临连续亏损而迟迟不能分红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国家给予了暂免征收所得税的政策,但基金本身仍然要上缴20%的公司所得税以及20%的私募基金增值税。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其实最终能够到手的金额实际上是非常少的。 如果国家在后续给予公募基金融资的税收优惠,那么情况将会有所改善。因为公募基金通过投资于债券、房地产等方式是可以实现税后盈利的。而且考虑到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运营成本,1.5%左右的20%的税收比例其实是不低的,如果能有相关的政策予以调整,对基金行业长期发展是有很大裨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