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企业怎么填?
“关联方”这个概念,在《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定义(在具体准则中有列举),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相互间有关联的企业”,那么这里的“关联”是什么意思呢?我理解应该是“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合称” 这里的关键词是“控制/影响”,这种控制或者影响应该是指财务上的,即能够对另一企业的财务作出决定或施加重要影响的能力。所以关联方就应该是在财务方面存在控制的双方。
例如:A公司与B公司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但A公司持有B公司20%的股份,能够对B公司的财务作出决策;同样,B公司对A公司的财务也拥有决定权——此时,A公司和B公司就属于关联方。 在具体应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有联系未必就是关联方——比如A和B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但A和B都是C公司的股东,各占50%的股份并拥有同等的投票权,则A和B就存在关联关系。
2,没有联系也未必就不是关联方——比如A和B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权或资产重组,A和B也没有在任何一方的财务报表中反映为负债,但A和B在同一天购买同一供应商的货物且支付金额相同,则A和B就有可能是关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