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产需要如何办理?
公司因为经营不善,面临倒闭。作为股东想退出怎么办? 1、通过转让全部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 将股东全部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是公司法所允许的退出的方式之一,也是最简单快速的退出方式; 但是这种方式要求股东能够找到合适的受让方,且对方愿意接受转让的价格及条件; 如果无法对外转让,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内部转让,但是这样有可能产生税赋等成本。 在确定股权转让后,还需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到工商局做相应变更。 2、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退出 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股东可以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退出公司。 主张公司解散,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维持下去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时,股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股东权利的诉讼。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因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当股东选择以公司解散为由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公司存在该法条规定的解散事由,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当股东以公司为被告提出解散公司的诉求时,在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后,股东还可以依法定程序申请再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这种方式较为繁琐,可能耗费较长的时间,且结果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