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按揭什么时候开始?
1.中国的按揭史,其实开始得很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 195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向各地发出《关于在国营企业中推行有价证券和信用负担的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了在1956年至1967年间,逐步在国营企业中实行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和流动资金贷款制度,并在这些资金的使用上引入了抵押、担保等信用制度安排。
这里所提出的“信用的负担”实际上指的就是现在的银行贷款。而所谓“有价证券”则是指企业以融资为目的发出的债权凭证,也就是现在企业的债券。不过企业债券在当时不能流通转让。因此这个“有价证券”的性质和今天的企业债券还是有区别的。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国有企业从50年代中期开始就逐渐引入了信贷和债券这两种基本的金融工具。
2.真正现代意义上的银行按揭贷款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1984年初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大力发展和完善商业金融体系的通知》,正式提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在此基础上从1985年开始,原中国人民银行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陆续改制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
在这四家新设立的商业银行里,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外,另外三家后来都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和新股上市。但必须提及的是,因为当时实行的是统贷统还政策,各家银行事实上都是作为国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存在,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所以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创新应该还是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革之后的事情。
3.20世纪90年代以后尤其是加入WTO之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加速。金融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和资产管理产品不断推出。 随着1995年《担保法》和2007年《物权法》的诞生,我国的法律制度也逐渐完善起来,这为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基础。